馆内规章制度
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 政策法规 > 馆内规章制度 > 正文

河北农业大学档案馆防火安全制度

发布时间:2018-06-01 点击次数:

 
一、办公室、库房、电脑房内严禁烟火,并设立禁止烟火标志。
二、经常检查电源开关、插座、导线接头等有可能引起火花处。
三、经常检查灭火器具,加强防火、灭火教育,做到人人会使用灭火器具。
四、电气设备要严格按照电器安全配线安装,不得随意乱拉乱装。
五、电源接线板上禁止堆放易燃杂物和导电物质,导电物质不得紧靠导线、插座、开关、保险装置,保证在周围留有空间,并不得堆放妨碍操作物品。
六、按要求使用制冷设备。
七、经常检查电灯、光管使用情况,如发现过热应及时更换或妥善处理。
八、经常注意电器、电线、各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,发现异常情况 “如有异味,火花焦味”应及时停机处理并报有关人员。
九、严禁吸烟,不准用明火照明。
十、保持走道畅通,文件柜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,走道门厅不准存放物品。
十一、档案馆设专用电闸、电线、电灯与档案柜、资料柜保持三十公分以上的距离。
十二、馆内保持整洁,废纸随时清理,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。
十三、管理人员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检查,切断电源,关窗、锁门。
十四、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。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河北农业大学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○八年九月二日

 
 

返回顶部